為提高產品外殼的防護能力,檢驗產品的密封性能,防雨水環境性試驗成為必選課題,其中淋雨試驗箱發揮著重要作用。淋雨試驗的目的是檢驗產品的防護等級,而標準的淋雨試驗條件又有哪些,如何讓才能準確的確定產品防護能力?
一、淋雨試驗水壓條件,強化程序取決于水的壓力,可按技術文件規定適當改變壓力,但最小噴嘴壓力為276kPa。
二、淋雨試驗雨滴尺寸,降雨和吹雨程序以及強化程序,采用雨滴直徑為0.5mm~4.5mm。滴水程序采用分撒管,分撒管外加套聚乙烯套管將小雨滴增大到最大限度。
三、降雨強度,降雨和吹雨程序使用的降雨強度可以根據預期使用場所和持續時間加以剪裁。推薦1. 7mm/min的降雨強度。
四、試樣暴露面,風吹雨對垂直表面的影響通常比對水平表面的影響更大,而對垂直或接近垂直方向的雨而言,其影響則正好相反。應使能落到或吹到雨的所有表面都暴露于試驗條件下,試驗時試樣應轉動,使所有易受損表面均暴露于試驗條件下。
五、淋雨試驗風速條件,在暴雨期間,通常伴有18m/s的風速。除另有規定或已規定穩態條件外,推薦此風速。試驗裝置限制不能使用該風速情況下,可采用強化程序。
六、試樣的技術狀態,試樣在淋雨試驗中的技術狀態利放置方法是確定環境對試樣影響的一個重要因素。除另有規定外,試樣應按其預期的儲存、運輸或使用狀態來放置。除設計規范有要求外,不應使用任何密封墊圈、密封膠帶、縫隙嵌塞等,同時也不應使用表面有污染油脂或油灰的試樣。至少應考慮下列技術狀態。
七、試驗持續時間,根據裝備使用壽命決定試樣暴露持續時間,但不少于各項試驗程序規定的持續時間。對于由吸潮材料制成的試樣,持續時間可以延長,以反映真實的壽命期試驗,而對于這種試樣的滴水試驗,雨滴速率也要適當地減小。對特定裝備,水的滲透和因此導致的性能退化主要是由于時間(暴露的時間長短)而非水的體積或者下雨/滴水的速度。
八、淋雨試驗溫度條件,試樣與雨水之間的溫差能影響淋雨試驗的結果,對密封的試樣,在每個暴露周期開始時應使試樣溫度加熱到高于水溫10℃,使試樣內部產生負壓,可更好的檢驗試樣的水密性。
每一種產品的淋雨試驗需要根據其標準要求進行等級性試驗,根據不同等級或標準的指定條件進行準確試驗。